各镇人民政府、银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米脂县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米脂县粮食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我县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可能引起粮食抢购、断档及粮价暴涨时的粮食有效供应,确保我县粮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县为粮食主销区,粮食安全问题十分重要,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时,当地政府应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市场和稳定社会。本预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部门负责实施,切实承担起本县应急供应的责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职责
成立米脂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米脂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粮食应急管理工作。下设米脂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县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局、交通局、电力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电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粮食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指挥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应方案;下达应急供应指令,组织应急供应队伍;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应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应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各部门职责:
粮食局负责对粮情监测预测和预警;根据粮食市场状况,及时提请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和销售。
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管,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根据政府指令,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制定销售最高限价,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的各种经营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落实采购应急粮食所需资金的贷款。
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治安恶性事件。
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所需各项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交通局负责做好运力调度,保证优先应急粮食调运的需要。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监测粮食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油产品趁机流入市场。
电力局负责统筹安排,确保粮食加工等用电需要。
广电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三、市场监测和预案启动
市场监测以县粮食局和物价局价格监测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8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一)1个当地农贸市场。(二)6个镇。(三)1个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四)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每月提供《粮食收购价格和粮油批零价格表》,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县粮食局接到紧急报告和救援,应立即作出准确的判断,并迅速作出应急措施上报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收集到粮食紧急情况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核实、掌握有关情况,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总指挥和县政府报告。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全天24小时与各监测网点保持联系,及时派员深入粮食市场调查。因自然灾害、地震、传染病蔓延、粮价暴涨或其它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粮食供应紧张,粮价异常波动,粮食库存量急剧下降,甚至脱销断档时,确定为粮食不安全。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报警,请求启动本预案。
(一)预紧状态。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油,情绪不稳定,监测点市场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20—50%。
(二)紧张状态。市场粮食供应十分紧张,群众抢购粮油并出现恐慌,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50%以上。
(三)紧急状态。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
四、应急措施
根据粮食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紧急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当出现预紧状态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组织粮食加工和应急供应。通过经济补偿和行政指令,按区域分布确定当地若干家粮食加工企业,对现有周转库存粮食进行加工,并安排选定信誉好、销售量大的个体粮店,迅速增加成品粮油的市场投放和供应。若国有企业粮食加工能力仍不足,提请市政府指定社会其他粮食加工企业加工。
(二)立即组织粮源采购,做好粮油调配。组织当地粮食企业或通过粮食批发市场筹措粮源,并认真做好本县调配计划。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四)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适时监测,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
(五)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同时对造谣惑众者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动用原则。若当地粮食商品库存不足,而采购和调配粮油一时不能运到,预计将很快出现断供时,逐级动用地方储备粮供应市场,即先动用当地县级储备粮;若县级储备粮不足,则由应急指挥中心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若市级储备粮仍难以满足需要,则由市政府逐级向国家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粮。
(二)动用市级储备粮的程序。由县粮食、财政等部门根据市场粮源,按照全县统筹、合理安排的原则,提出市级储备粮应急动用计划,报市粮食局或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当出现紧急状态,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价格限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物价部门会同发改、粮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粮油销售最高限价,包括实施销售最高限价的粮油品种及价格、地域范围等。
(二)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计划、粮食、财政等部门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居民凭户籍管理凭证或身份证到指定的国有粮店或零售粮店购买,供应价格执行销售最高限价。居民定量供应工作由粮食部门组织实施。
(三)实行临时市场管制。由县政府下令临时停止所有粮油交易,并由有关部门强行征购或征用社会现有粮油资源,统一分配供应。
五、应急响应
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由相关部门组成,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本县的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县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向上级政府报告粮食供应和应急情况,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二)负责组织本县粮食调拨和加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三)进入应急紧张状态后,全天24小时监测粮食市场动态,并及时上报市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四)负责本县应急粮食的调配和供应工作。
(五)完成市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