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政函〔2015〕99号
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例行试鸣防空警报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例行试鸣防空警报的请示(米住建字〔2015〕21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于每年9月18日14时在城区范围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时间为3分钟。试鸣5日前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向城区全体市民发布公告。
特此批复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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