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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经济 发展 |
稳增长 (22分) |
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6分)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8%(5分) |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9.2%(3分)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32亿元(1分) |
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50万美元(1分);引进内资4亿元(1分)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0%(4分) |
粮食总产量达到8万吨(1分) |
优结构 (6分) |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2%(1分) |
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66%(1分) |
城乡居民收入比不超过3.12(1分) |
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1分) |
完成振兴南部县域经济工作任务(1分);完成产业园区年度任务(1分) |
提质量 (5分)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9%(1分) |
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比重达到25.0%(2分) |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1分);城镇新增就业1700人(1分) |
增效益 (5分) |
R&D支出占GDP比重达到0.05%(1分);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500万元(1分) |
专利申请12件(0.5分)、授权1件(0.5分) |
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下降8%(1分) |
规模以上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达到6.0%(1分) |
社会 发展 |
人民生活 (10分) |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6%(2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2分) |
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达到100%(1分) |
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1292套(1分)、基本建成200套(1分) |
恩格尔系数低于36.0%(1分);脱贫0.69万人(1分),困难群众低保率达到100%(1分) |
文化教育 (5分) |
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 41.5%(1分);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1分) |
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5%(1.5分);“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人次增长率达到15%(0.5分);建设广播电视户户通2309套(0.5分);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查合格率达到90%(0.5分) |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社会 发展 |
社会管理 (11分) |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90‰以内(1分) |
新开工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90%(1分);维护社会稳定(1分);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1分);交办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93%(1分);加强社区管理(1分) |
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指标以内(1分);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分);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工矿商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0.5分);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0.5分) |
杜绝出现伤害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0.5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办结率100%(0.5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1分) |
生态 环境 |
治理雾霾 (8分) |
县城空气环境PM10、SO2、NO2浓度达到二类区标准,且PM10浓度较2014年下降3%(5分);空气中降尘强度低于18吨/k㎡·月(1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00天(2分)。 |
污染减排 (7分)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较2014年净削减1.2%(1分)、8%(1分)、1%(1分)、1%(1分);监测体系执行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0.5分);市级以上减排重点项目完成率达到100%(0.5分);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年度任务(1分);完成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年度任务(1分) |
防污处理 (2分) |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1分);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1分) |
优化生态 (5分) |
境内地表无V类和劣V类水体,无定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1分);按要求完成省市下达农村环境整治任务(1分);绿化造林1.4万亩(1分);耕地保有量69.5万亩(1分;用水总量控制在300万立方米(1分) |
创建工作 (5分) |
完成创建卫生、环保、园林、节水县城(3分);文明创建、文明程度和幸福榆林指数(1分);诚信榆林和“四德六礼”建设(1分) |
县域 特色 |
特色工作 (4分) |
大力发展山地苹果产业,全年新建山地苹果标准化示范园2万亩(1分);推进建设242国道城区过境公路及佳米连接线工程(1分) |
加大对“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开发,做好“千年古县”的文化宣传工作(2分) |
重点项目 (3分) |
242国道米脂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年度投资5000万元,路基及桥涵工程(3分) |
移民搬迁(2分) |
完成历年移民搬迁尾留任务(1.5分);当年不下达任务不予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