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米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六号)
决定任命:
高宏为米脂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免去:
姬应财米脂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第十七号)
任命:
杜彦军为米脂县人大常委会银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第十八号)
免去:
刘水舟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郇丕立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薛亚雄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艾立宏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刚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艾绍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