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2018年1-2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今年1-2月份,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9317万元,同比增长4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64万元,同比增长49.4%;非税收入完成853万元,同比减少2.8%;税收占比90.8%。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71万元,占预算数10000万元的22.7%,同比增长1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83万元,同比增长39.8%;非税收入完成488万元,同比减少36.0%;税收占比78.5%。
财政总收入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4071万元,同比增长13.0%,增加469万元。主要是金泰氯碱化工公司增收521万元。
2、消费税3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
3、企业所得税3162万元,同比增长311.2%,增加2393万元。主要是金泰氯碱化工公司增收2097万元。
4、个人所得税373万元,同比减少38.9%,减少237万元。主要是农商银行减收221万元。
5、资源税78万元,同比增加78万元。
6、城市维护建设税211万元,同比增长25.6%,增加43万元。
7、房产税181万元,同比减少199万元。主要是金泰氯碱化工公司减收277万元。
8、印花税56万元,同比增长9.8%,增加5万元。
9、城镇土地使用税140万元,同比增加138万元。主要是金泰氯碱化工公司增收68万元。
10、土地增值税1万元。
11、车船税80万元,同比增长23.1%,增加15万元。
12、契税108万元,同比增加97万元。
13、专项收入275万元,同比增长16.5%,增加39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增收39万元。
14、罚没收入117万元,同比增长44.4%,增加36万元。主要是交通罚没增收36万元。
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76万元,同比减少22.2%,减少107万元。主要是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减少。
16、行政事业性收费85万元,同比增长9.0%,增加7万元。
今年1-2月份,全县财政累计支出28915万元,同比减少1.5%,减少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