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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509002
标    题 米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作为
姓    名 刘丽
手    机 13289768977
发件IP 106.44.237.*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09日
信件内容 开发商已经将房产手续办在业主的名下,登记管理局以种种理由不给居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一、根据《米脂县不动产测绘成果代收费协议》第四项、第一款协议,未缴纳测绘费用的,我单位可以代替米脂县胜业测绘有限公司收取不动产测绘费。

二、今年以来,我单位每次代收不动产测绘费金额都是200元,从来没有一次性代收过440元的不动产测绘费。

 

处理时间 2018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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