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20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20日 |
实施机关 |
米脂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咨询电话 |
0912-6368828 |
责任单位 |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2-6222707 |
办事对象 |
公民、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 |
办理地点、时间 |
米脂县西下巷25号政府3号楼3楼,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1、举办者具有法人资格; 2、有必要的场所、人员和服务设施; 3、符合举办者的业务范围; 4、有完善的组织方案和安全措施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 5、人力资源招聘会一般由一个具备办会条件的单位举办,如几个单位联合举办,必须明确一个具备办会条件的单位牵头主办。 |
办理材料 |
1、申请书; 2、举办职业供需洽谈会的实施方案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实施依据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三十五条:“职业介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职业供需洽谈会,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跨行政区域举办职业供需洽谈会,由举办单位的共同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举办全省性职业供需洽谈会,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
责任事项 |
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阶段责任: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初审意见。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确认或不予行政确认决定,法定告知(不予确认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送达阶段责任:登记确认结果;准予确认的制发证书;予以公告。 事后监督责任:依法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
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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