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30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30日 |
实施机关 |
米脂县卫生局 |
咨询电话 |
0912-6222367 |
责任单位 |
医政医管科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2-6222367 |
办事对象 |
从事乡医个人 |
办理地点、时间 |
米脂县迎宾路北侧计生大楼、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依法乡村医执业许可 |
办理材料 |
执业注册应提交材料: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复印件;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之内有效);工作单位聘用证明;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注销注册应提交材料:乡村医师执业注销审核表(一式2份);《乡村医师执业证》(原、复件);单位或其它行政机关作出处罚证明;死亡;注销注册收回《乡村医师执业证书》。 变更注册应提交材料:《乡村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原《乡村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变更通知单(区内变更不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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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实施依据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86 号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
责任事项 |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阶段责任:审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对有疑点的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事后监督责任:实施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2003年第7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86 号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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